哈尔滨市某高校在读学生尚某某 小编的话:10月17日上午,“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在网上巡查中发现一篇题为“男子网络炫富包养未成年幼女”的帖子,爆料一名疑似齐齐哈尔男子利用国外社交媒体账号炫耀自己包养多名未成年幼女。10月21日,“齐齐哈尔市公安局”经工作确定,实际发文人为哈尔滨市某高校在读学生尚某某(哈尔滨市人),并派员赶赴哈尔滨市将其查获。据尚某某交代,其于今年5月在外国社交媒体注册4个账号,并在位置信息处随手标注为“齐齐哈尔”。 小编的话: 该账号发布大量未成年幼女私密照片 6月以来,尚某某编造自己是中年男人,捏造包养“彤彤”“乖乖”“莹莹”三个未成年幼女等虚假信息,并持有大量境外网站下载的未成年幼女私密照片,其目的为圈粉营利!尚某某已涉嫌违法犯罪,按照公安机关案件管辖相关规定,齐齐哈尔市警方已将该人移交管辖地哈尔滨市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公安机关重申,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对于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打击,绝不姑息。 该账号发布大量未成年幼女私密照片 事件回顾:10月17日,社交账号名为“我是落生”的网友发文称,一个名为“爱萝莉”的国外社交媒体账号自称是“一个中年人的小号”,炫耀自己包养三名未成年幼女,并配有多张大尺度照片,称将此号用来“记录和包养的干女儿们的真实生活”,定位显示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10月18日上午,“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警方这边需要将事情整理成卷,进行立案,然后由相关人员找到号主进行核实、搜集证据,在这之后才能决定怎么处理。如果是真实,肯定会追究责任,如果不是真实的,这条消息则属于网络造谣。” 事件回顾: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该账号发帖称:“彤彤是亲女儿同学,今年15岁”,另外一名“干女儿”叫乖乖,并表示“年龄原因仅限粉丝了解”。该账号主人自称曾在跟“干女儿”发生关系时拍照录像,并表示“长大了骗不了了,现在不让拍了,也不让录像了”。其与彤彤发生关系时对方只有14岁,在六一节趁彤彤姥姥住院,还跑到彤彤家里“陪她睡”。更令人愤怒的是,该账号不仅描述与未成年幼女发生过性行为,还疑似与未成年男生发生过关系。10月18日,该社交账号被外国社交媒体平台方冻结。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法律法规:“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王永令告诉《新民周刊》, “如情况属实,且未成年人属于不满14周岁幼女的,那么,该号主包养并与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属于强奸幼女罪,应当从重处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不满14周岁的幼女为多人的,则属于强奸幼女罪的加重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倘若未成年人中有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男性的,那么造成该未成年男性轻伤以上后果的,以故意伤害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法规: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举报/反馈